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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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在出监前4天被叫停
衢州检方依法纠正一起裁定减刑不当案
本报首席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范跃红 巨剑

  本报讯  即将出监的服刑人员缪伟刚因检察官的紧急叫停,不得不在监狱继续服刑10个月。日前,衢州市检察机关依法纠正了一起裁定减刑不当案,省十里丰监狱服刑人员缪伟刚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了代价。据悉,这是我省近年来第一个依法纠正法院裁定减刑不当的案件。
  2005年两三月间,缪伟刚违规从另一名同监服刑人员处获得一部手机及一张手机卡,并将其私藏。2006年1月到5月期间,他利用这部手机,数次私自秘密与监狱外通电话。
  因该违规行为一直未被发现,今年7月7日,缪伟刚收到衢州市中级法院减刑10个月的裁定,并将于7月31日刑满释放。收到减刑裁定的缪伟刚认为自己只要不重新犯罪,监管单位对自己的表现只能听之任之,不会影响其走出监狱大门的时间。7月17日,他趁上厕所之机,再次使用私藏的手机与监狱外通电话,被同监服刑人员发现检举而被监狱查处。
  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派驻省十里丰监狱检察室了解到缪伟刚的违规情况,立即向衢州市检察院作了汇报。市、区两级检察院一致认为,缪伟刚违反了监狱关于严禁私藏移动通信工具、私通电话的规定,且私藏移动通信工具时间长、私自通电话次数多,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监管秩序,影响恶劣,违规情节较为严重,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而且他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提请减刑之前,依据省监狱管理局《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其提请减刑之前的考核积分应当无效,衢州市中级法院认定其“悔改表现突出”的减刑裁定不当。
  7月25日,衢州市检察院依法向衢州市中级法院发出对缪伟刚减刑裁定进行复议,并依法撤销减刑裁定的检察建议书。衢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衢州市检察院的建议,于7月27日依法撤销了对缪伟刚减刑10个月的裁定。
  至此,缪伟刚早日出监的梦想在即将实现前4天破灭了。